南京林业大学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我校“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成果,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进一步推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的通知》(苏教办[2003]5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是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高度倍加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创建最安全学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校园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创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努力提高创建认识
1、我校创建工作由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部署,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对创建工作负总责、负全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其他领导结合工作配合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面加强对创建的组织领导。
2、在做好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对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一是从贯彻“三个代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创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从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出发,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从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出发,使广大师生认识到创建是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之一。四是从经济效益出发,要从近年来发生的事故中,算算经济损失帐,要清醒地认识到,创建不是别人的事,而是自己的事,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师生法制观念
1、“创建活动”是一项全民的行为,必须动员和依靠师生员工共同参与。因此,要充分利用校园有线电视台、广播站、校报、黑板报、墙报等舆论工具,以创建为主要内容,针对广大师生不同知识结构、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入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保卫处、宣传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渠道,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校创建工作委员会和各单位、各部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到师生员工中进行宣传发动,以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发动,使我校形成“群策群力抓创建,我为创建做贡献”的局面。
2、学校是青少年学生获取知识,提高素质,健康成长的主要场所,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培养和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是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开展学校法制教育要坚持法制教育同课堂教育相结合,始终突出主渠道;坚持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活动相结合,增强守法自觉性;坚持法制教育同转差防差工作相结合,严格把好预防关;坚持法制教育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化观念。同时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律咨询,法庭现场观摩等活动,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四、切实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大力整治校园治安秩序
1、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紧密相连,学校的政治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加强政治基础调查研究,确定工作对象(各种重点人头)和工作阵地。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掌握政治敏感时期和重点人头的动态信息。特别要加强与“法轮功”邪教作斗争。通过大量感化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每一位练习者。要加强思想转化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政治斗争、组织帮教、生活关心”三措并举,切实“拴住了心,留住了人”。通过组织帮教措施,严防死守控制好每一个练习者。严格按照省市委“610”办公室的要求,制定帮教方案,按照组织分工,各守职责,使帮教对象时刻处于组织监控和掌握之中。通过校园宣传教育,全面巩牢每个师生的思想防线,积极开展以“崇尚科学,提倡文明、抵制邪教”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把学生的精力和注意力引导到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教育活动中。
2、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掌握政治敏感时期和重点人头的动态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并完善信息上报和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发生事故,无论事故大小,责任属于谁,责任如何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漏报甚至瞒报。政治敏感事件、治安事件、火灾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传染疫情、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先口头后书面形式上报,情况复杂时,可先简单后详细,或根据事故发生及处理的进展情况,分阶段上报。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校园和周边治安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关系到师生员工的日常生活和人身财产安全,是关系到创建最安全校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周边流氓团伙;协助公安、工商、文化、通信、新闻出版、综合治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的综合治理。协助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拆除校园及周边各类违章建筑,依法清理非法流动摊贩和非法经营的服务场所;协助交警、城管等部门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校园及校门口交通安全。
4、在学校和外单位协调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要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和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安全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紧紧围绕学校提出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健全组织,提高认识,狠抓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资金投入,检查督促整改到位”等方面的要求,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5、加强校内公共场所和交通安全管理,把楼堂馆所和交通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检查整改范围。该整的整,该拆的拆,严禁将破旧房或危险房改为它用或出租。体育馆、大礼堂、学生宿舍、南林大厦、南林大酒店、中、小学、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和整改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控制和管理校园车辆行驶速度、路线和停放地点。在主要十字路口设交通岗并设置橡胶路障、交通警告标志等,学生宿舍区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特种车除外),建筑工地等车辆严格规定行车时间、路线。
6、加强对食堂卫生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要严把炊事人员健康关、食品采购关、烹调煮饪关和餐具卫生关,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严防食品中毒。坚决清退“无证上岗”,坚决杜绝不安全食品、“三天”食品流入学校,确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
7、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要认真把好出租关,做到存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租,消防安全设施不合格或违章用火用电的不租,没有安全卫生许可证的不租,毗邻教学重要场所的不租,对来路不明的不租,能不出租的坚决不租。要认真抓好检查关,要在例行检查的基础上,天天有人管理,周周有人检查,要认真抓好治安、消防隐患整改关。个体租赁业主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整改往往难以落实。要坚持原则、限期完成整改,凡二次整改未达标的,一律取消合同。
8、加强矛盾纠纷的调查排处。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访工作作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排查和掌握可能影响学校稳定、引发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采取稳妥有效措施,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对师生和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该解决的要及时研究解决和处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取得师生员工的理解,防止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非政治性问题演变成政治性问题,非对抗性问题演变成对抗性问题。针对一些突出矛盾和“老上访”,主动靠上去做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9、加强“三防”基础建设,特别是技防建设,力争在2004年内建成全校视频报警监控系统。创建活动是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要重在经常、重在坚持、重在长效。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不断的总结、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落实,最终将我校创建为最安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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