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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管理方案

       “十五”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校园道路即将全面贯通。同时,“十一五”规划即将启动。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及生活环境的安全,保证校园交通有序、道路畅通,根据苏政办[2005]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南京市交管部门指导下,经5月下旬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组织机构
1、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由后勤管理处、保卫部(处)、基建处共同负责完成。
2、后勤管理处负责“禁区”隔离桩的设置及停车场地的划定。
3、保卫部(处)按照要求起草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并负责交通标志的设置。
4、保卫部(处)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及管理,并检查违规车辆。
5、基建处按照要求负责停车场地及道路的设施建设。
二、校园停车场地
1、行政和教学区停车场地:应用院楼前广场、老招待所广场、教六楼西侧新建“竹林”停车场、教学主楼北侧空地、新图书馆广场及医院南面空地。
2、学生宿舍区停车场地:学生食堂广场河边区域。
3、家属生活区停车场地
(1)、一村停车场点:教六楼西侧“竹林”停车场、一村食堂东侧空地;
(2)、二村停车场点:五号路及八号路靠近二村路段、二村小游园西侧和六幢西侧墙下空地、五幢西侧绿地。
三、交通循环路线
1、一村车辆进入校园,由西大门经一号路右转弯至二号路,沿二号路进入“竹林”停车场。
2、一村车辆出校园,由停车场经二号路左转弯至一号路,沿一号路出西大门。
3、二村车辆进入校园,由西大门经一号路右转弯至二号路,沿二号路至三号路口左转弯,顺三号路一直向前左转弯至幼儿园门口右转弯,再沿幼儿园南侧道路向前左转弯,除停靠沿途两个停车场的车辆外,其他车辆直行经二十七幢与二村食堂之间的道路进入五号路停车区域(注:二十七幢与二村食堂之间的道路计划和五号路相通)。
4、二村车辆出校园,由五号路到四号路逸夫楼前左转弯,沿A号路驶入二号路右转弯至一号路,沿一号路出西大门。
5、教学区车辆按二村车辆进出路线逆时针单向行驶。
6、非学生流量高峰期,就近车辆可由北二门进出,沿四号路行驶。
四、 设立“步行区”
1、教学主楼、机电院、教六楼、环境院、化工院、木工院楼宇之间区域划为“禁区”,B号、C号、D号、E号、F号等所有道路禁止任何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通行及停放,实行“步行区”管理。
2、“禁区”路障及交通标志设置
(1)、在B号路西路口设路障;
(2)、在C号路西路口设路障;
(3)、在D号路西路口设路障;
(4)、教六楼东、西两侧道路与D号路交会处设路障;
(5)、教学主楼南侧道路适当位置设路障;
(6)、化工院东侧与木工院西侧之间的道路口设路障;
(7)、木工院东侧道路适当位置设路障;
(8)、在上述设路障的路口设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标志,并拆除该区域内所有减速龚。
3、学生宿舍一区、二区“禁区”规划,按学生工作处交通秩序整治方案实施。
五、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设置
1、二号路地球仪北侧适当位置设单行线标志;
2、A号路与四号路交会处适当位置设置限速、提醒标志;
3、A号路与老图书馆前道路交会处适当位置设提醒标志;
4、A号路化工院西端适当位置设弯路标志;
5、一号路中央划黄色虚线,一号桥面划黄色实线;
6、一号桥的东、西两侧适当位置划人行横道线;
7、二号路与A号路化工院段交会处、二号路与森环院西侧C号路交会处、二号路与D号路交会处适当位置划人行横道线;
8、A号路化工院东侧、木工院西侧路段适当位置划人行横道线;
9、四号路中央划白色虚线;
10、四号路至体育馆大门、逸夫楼与教五楼之间道路适当位置划人行横道线;
11、四号路三号桥南侧适当位置设提醒标志,逸夫楼与教五楼之间道路适当位置设提醒标志;
12、四号路与五号路交会处适当位置安装交通角镜;
13、五号路中央划白色虚线;
14、五号路环岛适当位置设交通环行标志;
15、五号路与八号路交会处适当位置设限速标志;
16、八号路与五号路交会处适当位置设机动车辆禁止通行标志;
17、更换一号路道路减速龚;
18、A号路、四号路适当位置安装减速龚。
六、西大门广场安装隔离栏
以大门两门楼内侧为基准向西延伸至花坛最西边沿线,纵横向安装隔离栏并留车辆和行人宽敞出入口。隔离桩采用大理石圆柱,柱与柱之间用钢链连结。
七、校园交通管理
1、教学区及学生生活区部分区域禁止车辆通行,车辆沿外围道路循环行驶,部分道路设单行线。
2、按属地管理、就近停放的原则,教学区、行政区、学生生活区的机动车只能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场内,实行规范管理。
3、家属区车辆停放将逐步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具体方案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其他高校的做法并结合实情实施。
4、一村家属区车辆停放
(1)、所有自备车辆全部停放在“竹林”停车场;
(2)、一村食堂东侧空地只作为家属来访车辆临时停放;
(3)、来访车辆进出家属区行驶路线:进入家属区由二号路经八幢与二十三幢之间道路左转弯至一村食堂南侧道路向前进入临时停车区。出家属区由临时停车区沿二十二幢与二十三幢之间道路上三号路;
(4)、上述以外其它所有道路不得行驶和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5、二村家属区车辆停放
(1)、进入二村机动车辆由幼儿园南侧、印刷厂东侧道路经二十七幢与二村食堂西侧之间道路进入五号路停车区,或沿途停靠在五幢西侧停车区、六幢西侧和小游园西侧墙下空地。
(2)、上述以外其它所有道路不得行驶和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6、进入校园内的所有机动车均须按上述规定行驶和停放,不得违规。
7、遇特殊情况(如学校大型活动、接待任务、基建修路等),车辆的行驶及停放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后勤管理处
保卫部(处)
基建处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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