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文件

南林纪[2005] 5号
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2005~2007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门:

《南京林业大学2005—2007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业经纪委全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流程图。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5年9月7日

附件1:


南京林业大学2005—2007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根据江苏省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省纪委〈2005—2007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的通知》(苏教纪工[2005]13号)和中共江苏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公开办事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苏纪办发[2005]2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05—2007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中心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反腐败工作任务,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坚决维护党员、群众的合法权利,有效减少和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努力把我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
通过我校各级领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努力工作,力争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更加畅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工作得到加强,规章制度完善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一)进一步畅通、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维护、保障党员群
众民主权利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保障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为党员、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1、建立固定的接待党员、群众举报的场所。设立纪委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全校公布电话号码,开通信访举报网站。加强对举报电话、信箱和举报网站的管理,保证举报信息及时收集、传递,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2、纪委领导热情接待党员、群众来访,并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处理到位。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重要来访,应立即接待并负责处理。
3、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及批评、建议等,要顺畅传递到有关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重大集体上访、疑难的信访问题及信访突发事件要迅速处置,立即报告。
4、认真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采用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开处理结果;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制度;严厉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
(二)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处理好每一件信访举报,充分发挥信访工作提供信息、惩处腐败、实施监督、保障权利、协调疏导等重要职能作用。
1、加强信访信息工作,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2、快速准确地排查案源,为纠风治乱,查办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3、认真开展信访监督,努力把群众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访监督落到实处。
4、加大自办督办力度,务求使党员、群众举报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5、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为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尽责尽力。
(三)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
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程序规范、处理到位,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1、初信初访一个月内办结率达80%以上。
2、重复信访控制在15%以内。
3、越级信访控制在20%以内。
4、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0%以上。
5、集体访、异常访一次办结率达80%。
6、从信访举报的收集、登记、送阅、初查到审核结案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程序办理。领导亲自阅批人民来信要达到100%。
7、上级部门要求查报的信访案件,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没有明确时间要求的,一般应在两个月内报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要向上级部门说明原因,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查报结果必须以文件形式上报,调查材料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8、我校决定立案的案件,或我校工作人员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要及时上报。上级要求上报的信访案件统计表要按时上报。每学期至少向教育纪工委上报一次信访信息。
三、实行信访举报公开办事制度
我校对以下类型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结果予以公开。
1、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容易引发联名或集体信访的信访举报案件。
2、群众普遍关注的党员干部严重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的信访举报案件。
3、经过调查,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群众有误解,被举报人有压力,并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举报案件。
4、经多次调查处理仍不服,又长期无理纠缠的信访举报案件。
5、其他影响较大的信访举报案件。
四、加强领导,分工明确,确保信访举报工作扎实开展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纳入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保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属于失职行为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1、校党委、纪委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时,要有信访工作的内容。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每年组织一次检查,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并上报省教育纪工委。
2、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主管信访举报工作,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校纪委、监察处配备专职干部负责信访举报具体工作。
3、学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管本单位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信访举报具体工作。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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