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十一”长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有关部门对各高校以往安全情况的分析,长假期间校园内各类案件或事故易多发。为此,保卫部门在努力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特向校内各单位和各部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节前安全检查中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或采取临时补救办法,确保万无一失。
    二、要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对相应范围内的各种情况要及时处理或上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值班电话及人员名单请9月30日前送交保卫处)
    三、各种危险品、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要专人妥善保管,务必置于安全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放假前要切断电源、水源及气(火)源,牢固关锁好门窗及抽屉。办公室无人时,有远红外报警装置一定要设防。
    五、开展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安排有关人员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并要求学生长时间外出务必履行相关手续。
    六、集体租车外出,要租用有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并完善有关手续,明确安全责任。
    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愉快!

保卫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