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室、各有关单位:
    随着学校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日益增加,实验室人员活动频繁,实验耗用品(包括各类危险品等)数量繁多,如果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将对实验室造成危害,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和引发人员安全事故。为切实做好实验室使用安全工作,特别是国庆长假的实验室安全,结合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要求如下:
     1、各学院、各实验室、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要负起责任,各学院领导要进行督查。
    2、各学院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重点检查水源、电源是否关闭;各种气瓶是否关闭并按规定放置妥善地点;易燃、剧毒化学药品是否按规定妥善放置;实验室有关档案和资料是否妥善保管。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落实保管措施,加强防范,防止损坏和发生被盗。
    3、实验室使用必须实行准入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进行使用安全教育。对于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开放期间管理人员要落实到位,管理时间上不能出现空缺,要加强对精密贵重仪器、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实验结束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水源和计算机、空调等的电源。
    4、要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学院主管领导应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实验室在本单位领导下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剧毒品的管理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使用时做好使用记录,用剩物品应按照规定进行保管,条件不具备的要立即整改。在假期中尤要做好化学药品、易爆、易燃物品,特别是有毒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学院分管领导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监督,有毒、易爆、易燃物品一定要做好封存工作,并注意封存地点的环境安全,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5、各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随时产生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存放于安全地点,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我校已与南京汇丰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废弃物处理合同,专门委托该公司处理我校危险废弃物。处理前,各使用部门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毁弃。
    请各学院、各实验室、各有关单位认真布置,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

(教务处、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