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校园主要道路、建筑的命名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着学校的校园精神和大学风范。
我校经过对老校区的精心改造,特别是“十五”期间的大建设、大发展,校园面貌已是焕然一新。为使新建的建筑物、道路等能融入与传承南京林业大学百年的校园文化,更好地体现我校的百年历史、人文精神和办学理念。同时,通过命名活动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的热爱,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现就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校园主要道路、建筑的命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命名的校园道路、建筑(详见附表)
校园主要建筑物命名方案征集表 校园主要道路命名方案征集表
二、命名原则
1、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体现各类命名的整体性和学校特色,体现学校地理、历史和当代科学文化特征,体现学校的人文精神、办学理念和核心价值观。
2、应用汉语命名,易读、易记;建筑以“楼”为结尾字,道路以“路”为结尾字;每个命名由2至4个汉字组成,如“××路”、“××楼”;每一个命名对象命名不超过3个;对每个命名的基本理由要作简要说明。
3、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三、具体要求
1、道路命名要有较强的区位感,对所在方位有标示作用,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2、建筑物命名要格调高雅,底蕴浓郁,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具有激励作用,对学校的长远发展具有昭示作用。
四、参与时间、方法及其他事宜
1、本次命名征集活动期自2006年10月18日至11月8日止。
2、本次活动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活动参与者请先下载“校园主要道路、建筑物命名方案征集表”(可在南京林业大学主页及发展规划处主页上下载),完成后请发送至zoumu@njfu.com.cn或dhdn_zleo@126.com。在提交命名方案时须注明姓名、所在单位(班级)、日期及联系方式。
3、征集活动结束后,发展规划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各命名方案进行评议,并整理修改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命名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8、命名方案确定后,学校将通过一定形式公布命名结果。
四、奖励
学校将采取适当形式对所采用的命名作品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