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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林新闻中心讯】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我校被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近年来,我校在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推进国家“双一流”建设进程中,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持续推进思想道德教育、治校能力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生态校园建设、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推进“双一流”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由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受表彰单位均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认可度较好的单位,每三年评选一次。此次获评是我校继2016年受表彰之后再次荣获该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