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要闻
【南林新闻中心讯】草长莺飞季,植绿正当时。时值第45个植树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近期,我校部分单位、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植树节义务植树活动。
党建引领聚合力 植树添绿乡村行
3月10日,我校机关党委联合校工会组织党员和教职工代表50余人赴句容市下蜀镇空青村开展“履‘植’尽责,诚朴雄伟树新人,南林担当,逐梦建功新时代”主题义务植树活动,为美丽乡村再添“南林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刘中亮,句容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永祥以及句容市环保志愿者共同参加活动。
植树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挽起衣袖,拿起铁锹为一棵棵新树苗安置“新家”。大家有序组队、分工协作、干劲十足,挖坑、扶苗、培土、浇水,每个环节都做得认真细致、有条不紊。经过大家的合力劳作,一棵棵挂着“认养牌”树苗昂然挺立,在和煦的春风中焕发出盎然生机。随后,大家还参观了句容市下蜀镇空青村范巷自然村、华阳街道下甸村山芋地自然村,了解当地乡情乡貌,切身感受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新成果。
校地共建植新绿 美化环境育新人
绿化环境,美化社区,从我做起。植树节前夕,我校化学工程学院联合锁金四村社区开展了“学雷锋·绿色家园你我携手”社区共建植树活动,师生们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传递绿色正能量。活动现场,大家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有的负责扶正小树苗,有的负责浇水培土。温和的阳光下,参加活动的同学们其乐融融,沉浸在为改善生态环境贡献青春力量的喜悦中。大家纷纷表示,身为南林的一份子,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义务植树作为一种使命传承,当作一份责任担当,强化爱绿、护绿、植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努力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植树节当天,林学院在银杏湖公园开展了“党建引领 播种绿色”银杏知识科普活动,并与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劝业路社区党委共同开展了“植树节送温暖活动”,同学们向社区老人赠送绿植盆栽、介绍绿植生长习性及养护方法、共同创作叶子画,将更多绿植知识科普给居民。同时,学院还在校内开展“三一二植树节‘树人树木’”志愿活动:在新青年广场,学院志愿者们准备了相关文字和图片,对植树节、志愿服务、雷锋精神等进行互动宣传;在后山,同学们在校园艺协会的指导下,种植了木槿、萱草等树苗,并将持续追踪苗木的生长情况,保证绿意长存。
义务植树活动是我校长期坚持的公益活动。据了解,下周我校离退休处还将联合关工委前往下蜀林场,举办每年一度的义务植树活动,今年的主题为“薪火相传守初心 老少共植牵手林”。活动将通过“大手拉小手”的形式开展,为建设绿色江苏、美丽中国贡献师生们的一份力量。
附:植树节与南林的故事
我国的植树节最初是与清明节重叠,即每年4月5日为植树节,1928年才将植树节变更为3月12日。从植树节的倡设和日期的更改,都与我校几位重要历史人物有着密切的关系。
民国初年的一个清明节,时任我校前身金陵大学林科创始人的美籍教授裴义理(Joseph Bailie),乘火车从南京前往上海,沿途看见各地村民都在自家的坟地上移栽树木,他感到很奇怪,便问身边的旅伴是怎么回事,对方告诉他,“不树者,无椁”,这是中国的一个习俗,即不种树的人死后连口棺材都没有。回到南京后,裴义理在心中反复琢磨这件事,“既然要种树,他们为什么不在其他地方也种上呢?”于是,1914年他上书北洋政府农商部长张謇建议政府让老百姓于清明节前后,在荒山、河堤以及房前、屋后等处种植树苗,以防水土流失并增加收入。建议被采纳,北洋政府于1915年7月21日通令全国,规定了以每年的清明节为植树节。于是,1916年的清明节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植树节。
1928年3月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3周年纪念日,中山陵园建设者们念及中山先生身前对发展林业的重视和支持,便在紫金山上举行植树式以示纪念。受此启发,变更植树节日期的想法也在大家的心中萌发。作为陵园园林规划者之一的金陵大学森林系教授陈嵘受大家委托,对此进行了科学论证,并亲自起草了变更植树节日期的报告,报告通过时任南京总理陵园主任技师的傅焕光递交政府。1928年4月7日由国民党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即改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1979年2月,我国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定,再次明确每年的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