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选拔青年志愿者组建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来源:tzgg浏览:时间:2016-09-13

字号:【

 

各学院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2017-2018年度(第19届)研究生支教团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团中央和教育部共同确定了南京林业大学作为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单位,招募符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建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前往我国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募人数

面向校内2017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招募11人,男女不限(不占用学院推免生名额,但申请支教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型的免试研究生)。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奉献精神,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二)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任何课程首修不及格记录。

(四)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执行。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学习成绩要求可适度降低。

1.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铜奖以上奖项的学生;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经教务处与团委认定的其他各类主流全国性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学生;

2.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EICSSCI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学生(以学校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3.在校级学生会、团工委担任主任以上干部职务,学院学生会、团工委担任副主席、副书记以上职务,学校其他社团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并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4.担任班级班长或团支书2学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5.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6.在自强自立、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典型意义并荣获省级荣誉的学生。

五、招募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招募步骤

1.各有关学院要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和公正审核的原则,推荐优秀的学生参加校级选拔。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所在学院团委报名,由学院组织初选,确定不超过2候选人,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参加学校统一选拔。校学生会、团工委等校级学生群众性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到校团委直接报名(不得同时在学院报名,并须经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国家大学英语成绩、专业排名予以审核盖章),经校团委组织初选并公示后,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领导小组,参加统一选拔。

2.校团委汇总全校推荐名单后,审核并组织初选面试,确定22名候选人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组织体检;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22名候选人进行面试后,确定最终人选。

(二)时间安排

1.915日前,各学院在前期宣传动员、公开报名、院内选拔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名单,按要求填写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至校团委宣传部(老图书馆102办公室)。

2.916日至919日,校团委汇总全校推荐名单后,审核并组织初选面试,确定22名候选人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并组织体检;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对22名候选人进行面试后,确定最终人选,并进行全校公示。

3.10月中旬,学校将招募工作情况及招募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团中央。

六、管理和保障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三)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五)支教团成员在研究生毕业后在学校辅导员招募过程中可优先考虑。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因身体或其他任何原因最后不能履行支教服务的,取消其免试研究生资格,从候选人中依免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

联系人:曹牧;联系方式:025-85427145

附件:

1.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初选报名登记表

3.体检项目及标准

4.招募协议书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691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