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35号)和《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南林研[2013]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博士19名,硕士64名;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二、请各学院开展宣传发动、组织申请、资格审核等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研究生)。2016—2017学年为硕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
三、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并于9月14日前报送研究生党工委,9月16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不少于7人的专家组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侧重考察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如论文发表、发明专利授权、课题主持、科研获奖、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竞赛获奖等方面),对所有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进行排序,评选出硕士研究生推荐人选并排序(各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见附件一)。
四、申请者取得科研成果的起止时间为:博士或硕士入学起至各学院初评时间止。SCI、EI、SSCI源刊,因发表周期长,可接受在2018年5月30日之前见刊的论文,申请者必须提供录用证明材料、版面费发票,同时需导师签字担保该文章在2018年5月30日之前一定见刊;其他类别文章一律需见刊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科研成果需各学院严格审核上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得重复使用之前上报的材料。
五、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选拔优秀学生,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充分发挥奖优促学作用,有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请各学院于9月22日12点前将材料清单(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四)、《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五)的纸质稿、电子稿和所有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党工委,电子材料发送至njfucc@189.cn,邮件名称统一为:XX学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初评材料,同时将附件四、附件五(包括所有评选依据材料信息)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七、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12点前上报至少一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详见附件六)。
联系人:陈晨; 地址:老图书馆310室,联系电话:025-85428561
附件: 1.各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2.材料清单(模板)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
6.关于报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的通知
7.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研究生党工委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