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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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修订)》(南林办〔2013〕4号)精神,学校将统计2017年度对外宣传报道作品,并对作者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1.由我校师生员工采写并积极正面宣传报道学校;
2.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主办的新闻网站上发表;
3.须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刊登的新闻作品;
4.作品类型包括消息、通讯、言论、图片、视频、音频等;
5.对于反映同一主体内容的作品,如在多个媒体上发表或转载,按最高级别媒体报送;
6.有偿新闻不予奖励。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填写《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对外新闻宣传作品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和作品复印件或影像电子资料于2018年1月12日前,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网络与对外宣传办公室(老图书馆106办公室);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邮箱:wlxwb@njfu.edu.cn。联系人:方彦蘅;联系电话:85427236。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17年度对外新闻宣传作品汇总表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12月28日